沈阳最低工资调整·沈阳最低工资标准2021文件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5年沈阳最低工资标准
- 2、辽宁省内11个市最低工资调整,11月1日起施行
- 3、关于调整沈阳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函-沈阳劳动法律师
- 4、沈阳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 5、沈阳法定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 6、2025年12月1日起,辽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025年沈阳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类区域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100元调整为2230元,涨幅达到130元,增幅为2%。这一调整使得这些区域劳动者的月收入有了更坚实的保障,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一类地区:涵盖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等主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二类地区:包括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等郊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年12月1日起,辽宁省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230元;二档为2080元;三档为193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2元;二档为20元;三档为19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档22元,二档20元,三档19元。不过,具体到每个在职人员工资卡增加的金额,需结合其所在地区、行业以及原本的工资情况,若原本工资低于对应档位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才会按照新的标准调整工资。退休人员2025年办理退休、此前按2024年基数核算待遇的人员,养老金会进行重算补发。

辽宁省内11个市最低工资调整,1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内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沈阳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810元调整为191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540元调整为1640元。
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等9区:由1810元调整为1910元。辽中区、新民市等4县(市):由1540元调整为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等9区:由13元调整为12元。辽中区、新民市等4县(市):由16元调整为15元。
整体调整情况:2021年10月25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调整沈阳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函》,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主要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1910元、1710元、1580元和1420元。
关于调整沈阳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函-沈阳劳动法律师
月最低工资标准:古塔区、凌河区等5区:由1480元调整为1580元。凌海市、北镇市等4县(市):由1300元调整为142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古塔区、凌河区等5区:由15元调整为19元。凌海市、北镇市等4县(市):由12元调整为13元。营口市 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由1610元调整为1710元。
最低月工资标准:主要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1910元、1710元、1580元和1420元。具体城市及区域标准: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等9个区由1810元调整为1910元;辽中区等新民市等4个区域由1540元调整为1640元。抚顺市:市区由1610元调整为1710元;抚顺县等3个县由1480元调整为1580元。
根据沈人社发【2019】65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由17元调整为13元。(二)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由14元调整为16元。
根据最新的标准,辽宁省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主要为4个档次,分别为1910元、1710元、1580元和1420元,小时工资也有调整,还是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12元、12元、12元和12元。
沈阳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1530元,二级为1320元,三级为1200元,四级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15元,二级为13元,三级为8元,四级为5元。2013年:和平区、沈河区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300元。新民市、辽中县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
第一类区域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100元调整为2230元,涨幅达到130元,增幅为2%。这一调整使得这些区域劳动者的月收入有了更坚实的保障,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为191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为16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12元。
一类地区:涵盖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等主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二类地区:包括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等郊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沈阳法定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沈阳法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2100元;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上述第一类区域21元,第二类区域19元,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类地区:涵盖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等主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二类地区:包括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等郊区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第一类区域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2100元调整为2230元,涨幅达到130元,增幅为2%。这一调整使得这些区域劳动者的月收入有了更坚实的保障,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2025年12月1日起,辽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1、年12月1日起,辽宁省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230元;二档为2080元;三档为193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2元;二档为20元;三档为19元。
2、沈阳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上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此次调整将沈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两个区域类别。
3、在职职工2025年12月1日起,辽宁上调部分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覆盖制造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一线员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含“三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调整为:一档2230元,较之前提高130元;二档2080元,提高180元;三档1930元,提高2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档22元,二档20元,三档19元。
4、此外,沈阳市曾于2024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和平区、沈河区等九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10元调整为21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为21元;辽中区、新民市等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40元调整为190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9元。
5、年12月1日起,辽宁、河南、江西、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吉林、海南等8省份同步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具体调整方案不同。
6、年12月1日起,江西、河南、辽宁、黑龙江多省份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江西方面,月最低工资一类区域(南昌主城区等)2240元、二类2090元(南昌县等)、三类1950元(进贤县等);小时最低工资对应为24元、9元、15元,均含个人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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